在我們尚未介紹彼此之前,我表現得相當酷。
剛開始五分鐘之後,情況改善了。

多年後,人們告訴我,當我們第一次見面時他們覺得我是一個很難接近,很冷漠,很迷人….的潑婦。「嗯哼—但為什麼會是迷人的呢?」
因為 妳是一個潑婦。」

保羅(Paul)是披頭四裡面最友善的,但大家都比較喜歡強森(John) —因為他厭惡他們。許多人知道這個事實時感到沮喪,而我也是其中一個。 所以,是的。 關於變酷,那有很長的歷史,主要促成的原因跟 我的祖母在我八歲前給我穿的服裝有關。 穿著一雙實用的棕色牛津鞋和黑色漆皮宴會鞋,要耍酷是很困難的。 當你在一個沒有收音機的房子裡長大,不知道任何樂團時,要耍酷是很困難的。

我有一台8位音軌的唱機。 法蘭克扎帕(Frank Zappa)和 普洛科哈倫合唱團(Procal Harem.)的專輯。 只有重複的那段是很酷的。 你會知道為什麼我開始抽菸,是因為 我朋友V的緣故,他很酷,穿著流行時髦的長褲,有一個多功能的化妝鏡,六年級時身上就有吻痕。. 所謂酷,就是嘴巴保持緊閉—在那時,我都是這麼做的。

在最酷的時候,我猜我是很沉默的。 穿著亮麗、再度流行的淺口便鞋。 假如我有一個或是兩個吻痕,沒有人會知道在哪裡。 人們 在人群中竊竊私語 說我從8歲時就聽扎帕(Zappa)的音樂但卻不買他的新專輯。 戴帽的潑婦,人們低聲地讚賞著。 有人請我抽菸,我可以很酷地拒絕。 而我是很酷地微微張開嘴巴,就像保羅(Paul)一樣。